先前寫過了一篇關於《CODE GEASS 反逆的魯路修》的文章之後,這次要寫的文章,則是關於《冰與火之歌》(A Song of Ice and Fire)/《權力的遊戲》(Game of
Thrones)的文章。
可能會有人覺得奇怪,為什麼上一篇文章還在ACG,怎麼下一篇文章就跑到長篇外國小說/影劇了?這樣子不會跳太遠嗎?
其實是真的不會,畢竟是要談論自己寫小說的取材,所以儘管不太可信,但是我還是要說明一下─那就是我如果沒有看過《冰與火之歌》/《權力的遊戲》的話,基本上我也是寫不出《奧茲曼迪亞斯》的。
以上純屬胡言亂語,不過《冰與火之歌》對我來說,可以算是意義重大─因為我影劇版雖然只有看過一次,但是原作小說(從第一本到第五本)已經至少看過三次了,同樣也是已經達到了雖然無法
完全記得細節,但是卻已經能夠背出劇情大略走向。
<《冰與火之歌》/《權力的遊戲》綜合雜談>